要逆水行舟吗?(图/小罗)
这两天,EA的“FIFA”系列游戏出了一条短新闻,奥地利黑马戈尔(Hermagor)地区的一家法院针对一起玩家起诉索尼的案件作出了判决。诉讼原因与游戏中的开卡系统有关:几个奥地利玩家——其中包括1名未成年人——声称自己在“FIFA”里参与了“赌博”,花费超过400欧元。他们认为索尼作为交易平台应该负起责任,退还他们在游戏中开卡的钱。
“FIFA”系列游戏中的“Ultimate Team”模式是一个支持内购的竞技模式,玩家可以用游戏内产生的金币购买卡包,开出各种稀有球员卡(至少期望中是这样),或是花钱直接购买代币在游戏里开包——本质上就是课金和开箱子。
这几个玩家起诉索尼是在2020年,官司打了2年多。最终,法院认定“FIFA”中的开卡违反了当地博彩的相关法律,判决索尼赔偿玩家338.26欧元(约合人民币2492元)。钱数不多,一家地区法院的判决也很难说对奥地利乃至欧洲其他国家的“开箱赌博论”产生特别大的影响,因此,索尼并没有做出什么回应。
虽然EA是开发和发行商,索尼是平台方,但几位玩家对索尼提出的诉讼要求还是获得了当地法院支持
实际上,“开箱算不算赌博”这件事在游戏行业里已经争论了很久。我们三不五时就能看到某个国家和地区将开箱认定为赌博的新闻,或者有人不断提议这样做,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应该是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比荷卢经济联盟影响到的地区已经切实地将游戏开箱视为赌博,并且加以监管。2020年,北美娱乐软件分级委员会(Entertainment Software Rating Board,简称ESRB,也就是给北美地区游戏分级的机构)也在分级里多加了一项说明,提醒消费者,游戏里是不是包含随机物品的内购。
在ESRB的分级规则里,游戏内购也有“是否包含随机物品”之分
不过,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尽管笼统的“开箱”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被视为赌博,但具体到某一个游戏中的开箱设计,其定义就有商榷的空间了。比如说,同样是在荷兰,2020年最高行政法院就驳回了博彩管理局对EA的一项高额罚款,理由是荷兰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开箱”成为一个独立产品时(比如老虎机)才能算作赌博,如果它是某个大型游戏的其中一部分,就可以不算——按照这个逻辑,“FIFA”里的开箱确实不能独立于游戏存在,荷兰法院的判决也情有可原。
但在此之外,我们也应该看到,尽管经常有不同国家和地区、各类机构提出应该把开箱当成赌博,但实际上,开箱和它所属的内购系统已经成了越来越多游戏,乃至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游戏行业中的常态。说白了,没有哪个厂商能抵抗长线赚大钱的诱惑,而内购这一套又实在管用,所以它成为趋势——而且是不容抵挡的趋势——简直是注定的。至于内购系统是怎样影响了厂商、业界和玩家,考虑到夜话的篇幅,这里就不展开叙述了。
不仅是内购,仅从游戏这方面来讲,这些年来我们经历过的“不容抵挡的趋势”也相当多:数字版游戏和数字版游戏销售平台、订阅制和玩家账号所有权的归属、大厂商和平台们针对用户权益的霸王条款……它们往往以“服务”和消费升级的面貌出现在玩家眼前,看上去前景一片美好,但只有在切身利益遭到损害时,玩家才能认识到真正的问题所在。
目前,大部分平台都是订阅与买断并行的
买了游戏觉得不好玩,想要退款或卖二手,数字版游戏和平台的条款就会对玩家做出种种限制;订阅、季票等等机制越来越多,许多玩家在点击“了解并同意《用户协议》”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只购买了服务而非产品本身;游戏停止运营之后玩家怎么办,怎样的补偿才算合理,直到今天也没有一个能让各方面都满意的标准。
重要的是,玩家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智能手机上的游戏发展历程不算长,已经有许多厂商把若干年前的买断制游戏下架、代之以含内购的“重制版”。相应地,假如有一天索尼、微软、任天堂同时把平台上的所有游戏统统改成订阅制,不再提供买断,玩家又能怎么办?在这一点上,虽然我也经常认为XGP真香,但整体来说对未来还是比较悲观的:我们的消费习惯、取向乃至审美已经被一些东西挟裹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只能继续随波逐流。至于将来会变成什么样,谁也说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