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新牧场#6:屏障种种
辉格
2018年12月9日
在生命世界中,没有隔离就不会有结构,也不会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只有当各种生物膜(biomembrane)将有机体区隔成成分不同的多个局部,才有了细胞器,高度分化的细胞,功能各异的器官,并以这些功能性原件搭建出的层层复杂结构;类似的,阶层隔膜在社会不同人群间竖起屏障,令其各自依赖不同生计模式,发展不同的技能与禀赋,形成不同文化特质,也在社会这个“超有机体”(superorganism)中扮演不同角色,和生物膜一样,阶层屏障是选择性通透的(selectively permeable),这一特性也是搭建复杂结构的关键。
不过,阶层并非唯一的社会屏障,还有许多限制社会流动和文化交互的选择性渗透膜,它们同样在复杂社会的构造中起着作用;这些屏障决定着哪些群体或个体被困锁在哪些特定的社会局部,而哪些更可能被吸引(或推挤)而进入其他局部,哪些文化元素可能跨越屏障而传播,哪些则局限于本地。
生态
地理生态屏障在整个生物进化史上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当人类散布全球时,它也是生理和文化多样性的一大来源;不过在文明时代,它有了新的表现和效果,一些屏障之所以显得突出,是因为它们挡住了文明——一种经济-文化-制度综合体——的扩张脚步,而对于小群体来说,它们本身并非不可穿透,要点在于它会被谁,以何种方式穿透。
极地 在最简叙事中,美洲于末次冰期晚期被殖民,然后直到哥伦布之前始终与旧大陆隔绝,因而发展了独特的文明;然而细察之下,至少在后冰川时期,美洲其实远非那么隔绝,82公里宽,正中间还有迪奥米德群岛(Diomede Islands)可作跳板的白令海峡,对于早已拥有船只的极地居民并不是很大障碍,海峡南面分别距大陆58和48公里的圣劳伦斯岛(St. Lawrence Island)和努尼瓦克岛(Nunivak Island),还有迪奥米德群岛本身,都有着数千年居住历史,其文化也并未孤绝于爱斯基摩-阿留申(Eskimo-Aleut)语系的其他群体。
实际上,从欧亚大陆东端向美洲的殖民发生过多次,其中从遗传和语言上可考的便有至少四次:约16000年前从白令地峡和阿拉斯加南侧一路顺着海岸跳进的移入者,约13000年前穿越落基山脉东麓无冰走廊的移民,约5000年前跨越海峡的古爱斯基摩人(Paleo-Eskimos),约1000年前以迅猛之势横扫北美极地,取代或排挤了大部分古爱斯基摩人的因纽特人(Iniuts,又称新爱斯基摩人),后者的一个分支还向西移回了楚克奇半岛,最后我们还要加上公元986年北欧人向格陵兰的殖民。[1]
真正的障碍是极地生态而非海峡,对于亚热带和温带定居者,近北极地区是令人生畏的死亡之地,晚至十九世纪后期,仍有众多财力充足装备良好的探险者葬身冰原,[2] 然而对于久已适应该生态的群体,爱斯基摩人,楚克奇人,萨米人,涅涅茨人,这是个畅行无阻的世界,问题是,这些群体都是狩猎采集者或游动性的驯鹿放牧者,加上极地条件只能支撑非常低的人口密度,因而其文化十分简陋(虽然比热带采猎者复杂不少,但与定居文明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当他们迁移扩散时,较少能在各大文明间扮演传播交流中介的角色。
不过也有少数例外,古爱斯基摩人为美洲带去了弓箭,如第一章所述,弓箭的引入给北美西部社会带来了深刻影响,因纽特人则带去了铁和蒙古式反曲弓,影响同样不小,[3] 但总体上看,这些影响是零星而稀疏的,且局限于远离美洲文明中心的北部边缘,因为极地狩猎者的人口规模和社会复杂度都不足以造成更大强度的文化冲击与渗透,也正因此,美洲文明确实被相当有效的隔离于欧亚文明。
热带 非洲是旧大陆,对文明世界向来不陌生,地理大发现也始于葡萄牙人对非洲西海岸的探索,[4] 阿拉伯人则更早就活跃于非洲东岸贸易,可非洲却是欧洲殖民者最后征服的一块大陆,在这里,阻挡文明扩张的是热带屏障,众多热带病原体像死神般令人丧胆,尤以疟疾,黄热病和采采蝇(tsetse fly)为烈,班图人之所以能从西非一隅向东向南扩张至大半个下撒哈拉非洲,正是因为他们已在相当程度上适应了这些病原体。[5]
热带高度富集的病原体也会影响当地居民的人格特征,降低其外向性(extroversion)和经验开放性(openness to experience),让他们更倾向于避免与外族人交往接触,避免长距离旅行和迁徙,从卫生健康角度看,这是有益的适应,但无疑会加深群体间的疏离,猜忌和隔绝,妨碍人口流动和文化传播。[6]
热带屏障造成的一个后果是,在旧世界文明中心与非洲的关系中,文化与人口的流动方向是相反的,旧世界的文化元素,特别是中世纪后的阿拉伯-伊斯兰元素,逐渐向南方渗透,但很少有同向的人口流动(除了东海岸),那里的沙漠、稀疏草原和热带雨林对地中海定居农耕者缺乏吸引力,相反,却不断有非洲人流入旧世界,而基于其文化上的绝对劣势,这种流动主要以奴隶贩卖的方式发生,输入黑奴的活动在近东、北非和印度洋从古代一直盛行到现代,这也激励了许多非洲政权将掳掠售卖人口作为其主要财源。[7]
东亚的情况恰成对照,汉族农民携其文化优势向南拓殖的进程基本没有遭遇生态屏障的阻挡,拓殖速度主要受制于土地开垦和人口增殖的自身节奏,文化与人口的扩散方向完全一致,从黄淮到长江到珠江,又从海上向东南推进,到近古时,华人移民已遍布东南亚,台湾也成为福建农民的乐园,潮州人在泰国开创了一个王朝,客家人在婆罗洲建立了延续百年的兰芳共和国,越南在政治上赢得了独立,文化上却变得越来越像中国。[8]
热带屏障也影响了美洲,严重限制了中美洲和安第斯两大文明中心的文化与人口互动;它在印度带来的后果最为独特:印度较为干旱的北部与湿热的中南部形成鲜明反差,前者吸引了一轮又一轮的农牧业入侵者,从近东农民,雅利安畜牧者,波斯人,到马其顿人,阿富汗人和突厥人,他们大多来自某个文明中心或优势文化,可是热带屏障妨碍了他们向中南部迅速推进,而次大陆的特殊地理形状也限制了土著的退路,结果印度形成了独特的多种族混居状态,这是理解其种姓制度和长期政治分裂状态的重要背景(见第4章)。
高山 褶皱地带在历史进程中扮演了一个独特角色,高山阻隔造成的交通困难使得这些地区的社会和文化都高度碎片化,这一点从语言分布上表现的最显著,褶皱地带往往是语言高度混杂多样的地区,残留着许多孑遗小语种,被语言学家称为马赛克区(masaic zone)。[9]
例如新几内亚的几百万人说着一千多种语言,分属60多个语系,每种语言的使用人口平均只有几千;[10] 整个欧亚大陆的温带区几乎完全被印欧、阿尔泰和汉藏三大语系占据,可是面积不大的高加索却有着三个该地区独有的语系:南高加索,西北高加索,东北高加索,而且那里还散布着印欧、阿尔泰和亚非语系的众多小语种。[11]
另一个文化极度庞杂的褶皱地带是赞米亚(Zomia),又称东南亚断层带(Southeast Asian Massif),仅以中国云南省为例,得到官方承认的少数民族便有25个,分属汉藏,侗台,苗瑶,南亚和阿尔泰五大语系,其中至少15个民族为当地独有。[12]
除了地形带来的交通不便,褶皱地带阻隔文化传播的重要因素是其垂直分布生态,即沿海拔梯度而形成的生态差异,河谷,坡地,高山草甸,都有着十分不同的土壤、气候与植被条件,支持着不同的农牧业形态和生计模式,而后者又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与社会结构。
不像水平差异,垂直差异意味着各相似生态区无法连成片,每个文化小群体都被一圈异质群体包围着,这就妨碍了群体间的交往和人口流动,以及大型文化共同体的形成,因为文化差异会在群体之间创造隔膜与恐惧,特别是当这种差异跨越生态边界时,文化屏障尤为坚固。
草原 干旱而广袤的温带欧亚大草原,既是定居农耕者拓殖的屏障,也是沟通几大文明中心的高速公路,而在其中扮演中介角色的,是游动性的畜牧群体;草原畜牧者和沟通亚洲与美洲的极地狩猎者全然不同,马与狗的组合使用让他们得以控制很大规模的畜群,因而可积累起可观的财富,而马匹、驼畜和车辆的载运能力让他们能在保有相当复杂物质文化的同时保持机动性,并且有能力在数百上千公里的广阔地域内协调行动或维持多级社会组织,草原上激烈的领地竞争和群体间瞬息万变的实力消长,让畜牧群体之间处于持续不断的冲突之中,这对其战斗力施加了强大选择压力。[13]
所有这些因素共同造就了畜牧民族相对于定居农耕者的武力优势,至少在个体和小团伙层次上,这一优势十分显著,而一旦有一位杰出领袖能设法抑制内部冲突,实现政治上的统一或联合,便可将此优势发扬到国家级层次上,从而给周边定居文明造成巨大冲击,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屡屡上演,青铜时代的印欧语民族扩张和闪族扩张,古典时代冲击文明世界的多支伊朗语族游牧民:辛梅里安人(Cimmerians)、斯基泰人(Scythians)和萨玛提亚人(Sarmatians),然后是阿尔泰语系的匈人(Huns),匈奴,鲜卑,突厥,契丹,蒙古,轮番登场,中间还穿插了乌拉尔语系的马扎尔人(Magyars)和亚非语系的阿拉伯人。[14]
这些冲击既给定居社会造成破坏,也在广阔地域内传播了文化元素,小麦,马,车辆和青铜技术的由西向东传播,便是由东迁的一支印欧畜牧者完成;[15] 蒙古征服导致的文化交流尤为广泛,中亚大批小政权被消灭之后,丝绸之路变得空前畅通(特别是在帝国尚未完全分裂,忽里勒台还在召开,帝国邮驿系统仍在运行的那几十年中),蒙古人虽然在战争中极为凶残,对商人与工匠却十分友好,对各种技术与实用知识持积极开放态度,对各大宗教也非常宽容,所有这些,促成了一个文化大交换的时代。[16]
火药,火器,攻城战术,造纸,印刷术,金融票据,数学、化学、地理和天文历法知识,都在这次大交换中得以广泛传播,瓷器与香料贸易迅速升温,藏传佛教得以向北扩张,波斯和阿拉伯元素被大量引入中国……;其中几项对西欧历史的影响尤为深远:1)蒙古交换打开了西欧人对东方的认识,此前他们常常连印度和埃塞俄比亚都分不清,[17] 也提升了他们对东方的兴趣,特别是香料贸易,推动了日后的地理大发现,2)造纸术的引入为印刷革命准备了条件,3)蒙古人带来了黑死病。[18]
语言
在前文明社会,语言界线大致与同质文化群的边界相当,它(连同其他文化元素)足以区分彼此,却并不构成人口与文化流动的重要障碍,那时的流动要么受阻于生态边界,或交通条件,要么受阻于群体间敌意,除非在向无人区扩散的特殊时期,流动是小幅而缓慢的,大跨度流动只有在数百上千年的时间尺度上才能观察到,而在频密交流与互动确实发生的局部地区,语言并非大问题,因为在一个语言极度碎片化的世界,人们普遍具有多语能力,足以和邻近部落的人沟通。[19]
进入文明时代,在国家以及国家间的联盟或霸权结构所创造的和平条件下,或在国家权力的直接庇护或支持下,经常性的长途旅行成为可能,于是语言障碍便凸显了出来,因为对于遥远地区的语言,你没有从小接触的机会,而成年人在学习第二语言上的笨拙是臭名昭著的。
那些因职业需要而居住于他乡或奔走于各地的人,诸如长途贸易商人,游动性工匠,异地任职的官员,从不同地区征募的士兵,贵族从各处招揽来的门客,四处游乞或传教的僧侣……,都会面临语言障碍,而正是应对这一困难的努力,催生了各种通用语。[20]
一种通用语往往围绕某个文明中心而形成,并散布于该文明所覆盖和影响的地域,这是因为推动对通用语需求的各种活动——长途贸易,精细分工的专门职业者,多层级行政系统,有组织宗教——本身就是文明产物或因文明而大为兴旺;当某一文明实现政治统一而建立帝国时,其通用语更会得到国家的大力推行;而且文明中心会产生大量语言类的文化产品,特别是书面作品,包括宗教典籍,它们是传播通用语的巨大动力,例如梵语和婆罗米文字在东南亚的传播,并未以国家权力为后盾,而主要依靠贸易和梵文经典。[21]
上述过程将产生若干边界清晰的文明区,有着各自的中心,通用语,围绕经典的知识传统,宗教与价值体系,制度传统,或许还有各自的帝国,尽管仍有一些交汇混杂地带,然而这些方面的系统性差异,将使得来自各文明区腹地的人很难跨越边界而从事有价值的活动,随着时间推移,隔阂会越来越深,甚至在各自都已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之后,曾经横亘于罗马与波斯之间,基督教与伊斯兰世界之间,东亚与西方之间的无形之墙仍然牢固竖立着。
文明间的屏障也为一些著名的贸易民族创造了机会,他们在各文明之间扮演了文化交流的中介角色,例如沟通欧洲与伊斯兰世界的犹太人,经营丝绸之路的粟特人(Sogdians),经营环印度洋和南洋贸易的古吉拉特人,连接中亚、波斯、奥斯曼与欧洲的亚美尼亚人。
职业
当代人可能不容易体会职业壁垒的森严,上大学时有那么多专业可选,毕业时又有众多职业可挑,铺天盖地的招聘广告似乎正将机会之门向所有人洞开,跳槽,改行,听起来都是稀松平常之事,唯一的约束好像只是你自己的能力和对回报(包括金钱,声望和地位,或许还有乐趣)的期望,现实远非如此美妙,而在前现代社会,这种海阔天空任我行的洒脱更是天方夜谭。
职业屏障由众多因素交织而成,首先是知识与技能的性质,许多专业知识是无法脱离具体的工作场景而传授的,它们难以(甚至不可能)用语言加以描绘和记录,用哲学家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的话说,这些是高度个人化的默会知识(tacit knowledge),只能通过在事情发生的现场亲身观察和参与,通过与有经验者长期互动,不断接受其演示和反馈,方可习得(当然你也可以自己尝试和探索,但那要慢得多,个体的短暂一生中积累不起多少)。[22]
默会知识的这一特点使得个体从业者成为职业知识的主要存储器,而师傅带徒弟是唯一可行的传授方式,所以在工业革命以前,学徒制(apprenticeship)是几乎所有技能性职业的组织基础,新入行者必须首先找到一位愿意收其为徒的师傅,在经历多年学徒生涯之后,才能独立从业,这一状况直到现代工厂化生产和职业培训机构发育之后才有所改变,现代工厂通过机械化、工艺设计和技术标准化,将大部分默会知识显性化而变成企业资产,同时大幅降低一线工人的技能要求,而基础性的显性知识则由学校教育提供。
现代企业以规模化生产来实现资产价值,而在以前,规模化生产的条件并不存在,[23] 个体工匠和家庭企业因而将重点放在如何小心维护其资产,令其永续存在,持续产生收入流,以成为家庭的长期生计依靠,这份资产除了知识技能,也包括客户关系,专业声誉和从业资格,他们会像自耕农或土地绅士对待地产一样精心呵护它,尽可能将关键技艺传给儿子,或者女婿。
有些师傅会像挑女婿一样挑徒弟,事实上也确实有不少学徒最后成了女婿,当不得不从家族以外招收学徒时,会与学徒建立一种模拟父子关系,以强化学徒对师傅的义务,并将师徒关系长期化,至少不让学徒在短期内成为竞争对手,为此,学徒期被尽可能延长,中世纪英格兰的普遍标准是七年,有些行业长达十几年,而且学徒在最初几年里往往只能打杂,学不到重要技能。[24]
另一个入行门槛的是高额拜师费,中世纪英格兰的普通学徒入门费为2-3英镑,大约相当于低技能雇工一两年的现金收入,但那些涉及贵重材料或高贵客户的行业,例如金银器加工,高端布料皮毛服饰业,入门费则高达数十甚至上百英镑,这是穷人家一辈子都攒不起的钱,而出得起钱的贵族和绅士阶层又往往不屑于这些行当,于是它们的学徒来源就高度局限于同行子弟或地位相当的类似行业之中。[25]
为保护资产价值,工商业者还会努力维护其垄断地位,近代以前,城市的商业与手工业普遍处于行会垄断之下,君主为征税方便也倾向于支持这种垄断,许多行会还会动用私刑来执行其垄断权,在人口密集,闲散劳力充裕的地方,那些低技能的苦力行业(例如搬运)则往往由帮派组织控制,此类行当除了垄断权之外几乎没有其他资产。[26]
强化行业壁垒的另一个因素是信用,许多行业都需要行内合作/交易伙伴之间,以及他们与客户之间,建立相当程度的信任,现代企业的信任主要基于品牌和企业声誉,会计与审计制度,以及抵押担保等风险控制机制,而在过去,它主要来自个人和家族间的私人关系史,通过长期交往而逐渐积累。
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同时维持很多这样的长期信任关系,所以为控制风险,不得不将交易对象限制在一个相互熟识、任何信誉问题都会被迅速而充分传播的小圈子里,对风险越是敏感的行业,越是如此;尽管程度有所减弱,但这一现象在近现代仍然清晰可见,例如投资银行业,很长时期内局限于一个极小圈子,从业者之间完全信任,一笔笔巨额交易常在电话中口头达成,完全无需书面文档。[27]
上述壁垒的存在,使得许多行业成为高度封闭的圈子,个人很难跨行流动,一个小男孩拜师入门的那一刻,往往决定了他终身乃至几代子孙的职业空间,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将居住在城镇的哪个区域(甚至哪条街),和哪些人经常交往,以及可能的结婚对象,而即便在那一关键时刻之前,他也未必有多少选择。
人造藩篱
还有一类屏障是由政府人为设置的,出于治安、征税、征兵和预防叛乱等需要,政府历来有着实施人口控制的倾向,因为对于个人,躲到一个没人认识你的地方,总是逃避各种义务的最好办法,然而人口控制对行政能力的要求很高,能否实现,或做到何种程度,取决于国家的权力触手深入私人生活的程度,早期国家的这方面能力十分有限。
也正因此,那时封建制(或效果类似的其他体制)更为流行,在封建制中,税收和兵役是以武士贵族向领主承担契约义务的方式提供,数量取决于封地大小,因而领主无需关注各领地的人口细节,治安则是各采邑保有者自己的事情,而预防叛乱的主要手段则是不间断的领地巡视和对贵族动向的监视,在一个以武士阶层为骨架的社会,平民大众是没有多少机会发动叛乱的。
户籍 在人口控制上,中国可能是最早熟的,那里很早便已发展起羽翼丰满的集权官僚系统,战国时期,随着封建制瓦解,各国纷纷建立编户齐民的郡县制,实行以什伍制为基础的户籍控制和连坐机制,行政机器从县令,亭长,乡佐,里魁,直接通达最底层的村庄和城市街区,户籍登记详细到包括体貌特征,人口流动被严密控制。[28]
这套制度在秦汉已臻于完善,此后时松时紧,全赖中央政府的集权强度,这一关系也表现在官方人口数字的巨幅波动上,尽管战乱饥荒瘟疫确会消灭大量人口,但数字波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政府调查、统计和控制有效纳税人口的能力。[29]
因为户籍控制的存在,尽管中国历史上不乏迁移流离者,有时还以庞大规模在大跨度上发生,但除非是官方组织的移民(例如屯垦实边),迁移者很难在当地获得合法身份,而非法状态让他们随时面临被驱逐的风险,只有当一些特定机会来临,比如改朝换代,或政府决心整顿当地户政时,才有机会改变。[30]
和普遍的户籍控制不同,西欧封建制中,被限制流动的主要是农奴、流浪乞讨者(对该群体的管制,第17章会有更多叙述)和个别特殊群体,例如犹太人和麻风病人,自由民是可以随意旅行迁徙的,包括自由出入国境(除了战争期间),外国商人也出入自由,在英格兰,后两点还被写进了1215年的大宪章第42条。[31]
城墙 对于远离故土者,寻找安身之所的最佳机会总是在城市,但古代城市并不像当代都市那么自由,欧洲城市多由工商业者自治,因而对外人较为开放,他们需要吸引客商、消费者和劳动力以繁荣本地工商业,也需要旅客和租户来提升地产价值;但欧洲城市也有不少限制,例如市民资格就不是每位城市居民自动拥有的,在许多城市,这一资格被称为城市自由(Freedom of the City),只有自由市民(通常是该市某个行会的成员)才被允许在该市独立执业和拥有地产。
伦敦市民的一项特权是可以将牲口赶进城,所以在现代,当城市自由已只剩下荣誉性质时,时而仍有人举行将羊群赶过伦敦桥的仪式,以表达身为自由市民的骄傲;中世纪城市出于治安需要多会在夜晚关闭城门并实行宵禁,夜间在外游荡者若被巡逻者发现会受处罚(但拥有市民资格者可以提灯夜行),这就消除了流浪者在城市的立足之地。[32]
中国城市是行政层级网络上的节点,即各级政区的治所,城市规模与其行政层级大致对应(只有苏州,汉口,泉州等少数例外),直到宋代才出现一些非治所城市(一般以“镇”为名);这一特点使得城市的设计和管理完全围绕行政需要(有时还有军事需要),工商业只是其副产品,所以很自然,它们对流动者更为封闭。[33]
宋代以前的大城市多实行坊市制,居住区与商业区被严格分离,各居住区(坊)有各自独立的门禁,坊内不得沿街开店,夜晚实行宵禁,工商各业被限制在各自的指定区域(市)内,这样的城市能够容纳的工商业者数量自然十分有限,留给其他流动人口的空间则更少,直到唐末宋初之际,坊市屏障才告瓦解,开放后的街巷提供了更多店铺空间,工商业还向城郭之外延伸,出现了各种草市,城市规模大幅扩张,在经历这场城市革命之后,中国社会也变得更具流动性。[34]
国界 在当代世界,妨碍人口流动的最显著屏障,大概就是国境线了,然而在过去,它并不是重要的人为障碍,在没有通电铁丝网,地雷,雷达,探照灯,侦察机和机动巡逻队的年代,控制漫长国界是一种难以负担的奢望,所以即便跨越国界的流动果真较少,真正构成妨碍的,也都是些天然屏障,大河,高山,丛林,荒漠,海洋。
古代边境控制更多依靠点状设卡,在交通要道上设置关卡,可大幅提高越境成本,虽不能杜绝绕道而行者,却可将流动规模限制在可接受水平;在这方面,东方帝国又一次走在了前面,汉代政府在北方边境建立了一系列关卡,出入皆需通行证,往返人货均有登记与核对,类似通行限制也施行于出入京师所在关中平原的四个关口。[35]
点状控制对海上往来更加有效,适合大船靠泊的港口本来就不多,适合长途贸易的就更少,那需要便利的内陆交通,接近消费市场,友善且易于沟通的当地人,以及获得补给的便利性,所以,控制主要港口以收取关税,是非常古老的做法(四千年前的乌尔第三王朝就已实行),而一旦海关机构建立,它同样可用于控制人员流动。[36]
唐代设置市舶使一职以管制海上贸易,并在港口城市划出蕃坊作为外国人指定居住区,宋代大幅提升了对海上贸易的控制力度,将市舶司变成了一个国营外贸垄断机构,将其视为重要税源,每艘到港船只必须登记,外商需持关防才能在境内活动;明代更在其多数时期实行严厉海禁,市舶司时废时开,而此时正值东亚海上贸易黄金时代,明帝国却成功锁上了国门,清代延续了海禁政策,海上贸易基本上被局限于广州一港,清初一度还颁布迁界令,试图以焦土政策将点控制升级为线控制。[37]
欧洲国家对边境控制的强化始于大航海之后的重商主义时代,各国出于贸易保护考虑,加强海关控制,大力打击走私,不过这些主要针对商品,对人员跨国流动的限制则要晚至一战之后才流行起来,一方面是出于全面战争带来的安全焦虑,同时也是因为铁路和轮船极大降低了长途旅行成本,而此时可供选择的边境控制手段也已足够丰富。[38]
19世纪后期由铁路轮船推动的空前规模的跨国流动引发了广泛担忧,主要移民目的国开始考虑对移民进行控制和筛选,美国的1875年《佩奇法案》开此先河,禁止女性华人移入,1882年《排华法案》更禁止所有华人劳工进入,此后国会通过了一系列移民法案,逐步收紧移民政策,1882年法案要求鉴定移民精神健康并征收人头税,1907年法案要求控制移民总量,1917年法案排除所有亚太移民,并实行读写测试,1924年法案按民族或国别设置移民配额,至此,现代西方国家的移民控制模式基本确立,以往主要依靠自然屏障的国境线,如今已彻底转变成一种树立于民族国家之间的制度性屏障。[39]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David Reich (2018) ch.7.
[2] Robert McGhee (2005) The Last Imaginary Place, ch.7-13.
[3] Robert McGhee (2005) ch.3.
[4] Daniel J. Boorstin (1983) The Discoverers, ch.21.
[5] Jared Diamond (1999) ch.19.
[6] Geoffrey Miller (2009) Spent, ch.12.
[7] Finn Fuglestad (2018) Slave Traders by Invitation; Wikipedia: Slavery in Africa, Arab slave trade.
[8] Nicholas Tarling (1992.ed) 第1卷,第6,8章;Anthony Reid (1993)《东南亚的贸易时代》,第2卷,第4章。
[9] Nicholas Wade (2014) A Troublesome Inheritance, ch.4.
[10] Jared Diamond (2012) ch.10.
[11] Wikipedia: Languages of the Caucasus.
[12] Wikipedia: Southeast Asian Massif, 云南省#民族.
[13] 有关马匹与车辆对草原畜牧生计中的基础性作用及其对战斗力的贡献,见David W. Anthony (2007) ch.10-16;有关畜牧者战斗力的更多讨论,见我的系列博客〈食物与人类〉第9篇(HS:7961)。
[14] René Grousset (1939)《草原帝国》;有关印欧人扩张,见David W. Anthony (2007) ch.11-16, David Reich (2018) ch.5.
[15] David W. Anthony (2007) ch.16; Wikipedia: Seima-Turbino phenomenon.
[16] René Grousset (1939) 第6-7章;Timothy May (2012)《世界历史上的蒙古征服》第2部分各章。
[17] Ian Mortimer (2010) ch.3.
[18] Ronald Findlay & Kevin H. O’Rourke (2009) Power and Plenty, ch.3; William J. Bernstein (2008) A Splendid Exchange, ch.4.
[19] Jared Diamond (2012) ch.10.
[20] 有关通用语的形成,以及哪些条件有助于一种语言成为通用语,可参考Nicholas Ostler (2005) Empires of the Word;我在《群居的艺术》第II.2章里也有讨论。
[21] 东非沿岸的通用语斯瓦西里语可能是个例外,它没有一个相应的文明中心,不过它从阿拉伯/伊斯兰文明中吸收了大量元素,也采用了阿拉伯文字为其书写系统。
[22] Wikipedia: Tacit knowledge.
[23] 规模化连续生产须以大规模低成本运输系统为条件,而且需要一系列组织与管理创新,参见Alfred D. Chandler Jr. (1977)《看得见的手》。
[24] Joan Lane (1996) Apprenticeship In England, 1600-1914, ch.1-3.
[25] Joan Lane (1996) ch.1-3; Christopher Dyer (1998) ch.8.
[26] 有关行会垄断的材料很多,欧洲的情况可见M. M. Postan, E. E. Rich & Edward Miller (1963.ed)《剑桥欧洲经济史·第3卷》第4-5章,清代中国的情况可见G. William Skinner (1977.ed)《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第3编第2章,彭凯翔 (2015) 《从交易到市场》第11章,William T. Rowe (1984) 《汉口》第2,6,8,9,10章。
[27] Peter F. Drucker (1978) Adventures of a Bystander, ch.10-11.
[28] 池田雄一 (2002) 《中国古代的聚落与地方行政》,第1编第5章,第2编第2-6章。
[29] 葛剑雄 (2002) 《中国人口史·第1卷》第3章。
[30] 葛剑雄 (1997) 《中国移民史·第1卷》第1章。
[31] Wikipedia: Magna Carta#Clauses.
[32] Wikipedia: Freedom of the City, Ian Mortimer (2010) ch.4.
[33] G. William Skinner (1977.ed) 第1编导言,赵冈 (2006) 《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第1章。
[34] 加藤繁 (1952) 《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第14-17章,G. William Skinner (1977.ed) 第1编导言,斯波义信 (1988) 《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前篇第4章。
[35] 富谷至 (2010) 《文书行政的汉帝国》第3编第2章,Denis Twitchett & Michael Loewe (1986.ed)《剑桥中国秦汉史》第6章。
[36] William J. Bernstein (2008) ch.1.
[37] 宋代情况见李剑农 (1957) 《宋元明经济史稿》,第6章,明代海禁见Frederick W. Mote & Denis C. Twitchett (1988.ed)《剑桥中国明代史》,上卷,第8章。
[38] Wikipedia: Border control#History.
[39] Wikipedia: Page Act of 1875, Chinese Exclusion Act, Immigration Act of 1882, Immigration Act of 1907, Immigration Act of 1917, Immigration Act of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