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改革破局,“蜻蜓点水式履职”迎来强力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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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董改革破局,“蜻蜓点水式履职”迎来强力打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全面改革来袭,“花瓶式独董”时代有望终结。

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证监会随后就相关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钛媒体APP注意到,此次改革,为2001年独董制度建立以来首次重大改革。

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在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曾发挥积极作用。但近年来,由于话语权较弱、权责不对等等问题,大量独立董事沦为“花瓶”,并被外界嘲讽“既不独立、也不懂事”。此次改革,首次就独立董事的角色定位、职责范围、履职方式等进行系统性清晰界定,为独立董事更好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改革着力解决哪些痛点?

独立性是独立董事的显著特征和最基本任职要求。因此,《意见》首先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定位:包括明确独立董事应当特别关注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重点对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薪酬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那么,如何帮助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职呢?为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意见》提出,要鼓励上市公司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三分之一以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加大监督力度,搭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平台,前移监督关口。

此外,《意见》强调,应鼓励上市公司推动独立董事提前参与重大复杂项目研究论证等环节,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公司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落实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责任,丰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手段,强化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不配合、阻挠独立董事履职的监督管理。

在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的同时,还要强化对独立董事的任职管理与监督。包括要建立独立董事资格认定制度,审慎判断上市公司拟聘任的独立董事是否符合要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意见》明确指出,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持股、任职、重大业务往来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为改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意见》提出要建立提名回避机制,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持股、任职、重大业务往来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鼓励通过差额选举方式实施累积投票制,推动中小投资者积极行使股东权利。通过系列手段,确保独立董事持续独立履职,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为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的监管,《意见》要求,独董履职要明确最低工作时间,提出制作工作记录、定期述职等要求,确定独立董事合理兼职的上市公司家数,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投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自律管理等方式,加大对独立董事履职的监管力度,督促独立董事勤勉尽责。

在责任约束方面,《意见》指出,按照责权利匹配的原则,应当明确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法律责任,在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决议、信息披露负有法定责任的基础上,推动针对性设置独立董事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认定标准,体现过罚相当、精准追责。

改革破局,核心是监督

清晰的职责定位是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长期以来,各方对独立董事的角色定位以及应当监督的重点存在模糊认识,独立董事职责范围不聚焦、不系统。这导致独立董事对自己承担的核心职责不甚清楚,在其应当监督的关键领域发挥的作用不够,同时独立董事的身份特点也决定了其不足以承担过多职责,“蜻蜓点水”式的履职效果不佳。

《意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独立董事的职责定位既全面概括、又重点聚焦,明确独立董事要履行好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监督作用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核心目标。”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财务造假、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仍是我国资本市场的突出问题,为了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在关键领域的监督作用,将独立董事的监督重点聚焦在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上,强化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薪酬等关键领域的监督作用,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尤其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这是首次在制度层面厘清独立董事的角色定位。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独立董事在这三个方面的作用都要有,不能偏废,核心是监督,还要结合上市公司的性质和特点有所侧重。”证监会上市部有关负责人说。

相关人士认为,《意见》在肯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背景、作用和重要意义的基础上,针对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独立董事的地位、作用、选择、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制度性规范,使独立董事监督事项更聚焦、职能更优化、履职保障更充分、责权利更匹配、监督更有力,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快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发钛媒体App,作者 | 马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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