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元宇宙日爆
“2003年大火的歌手:孙燕姿;2023年大火的歌手:AI孙燕姿”。在B站,这条评论获赞2800多,而被网友们集体点赞的是用AI克隆孙燕姿声音后演唱其他歌曲的视频。
截止目前,Up主们打造的“AI孙燕姿”已翻唱了百余首歌,有音乐播放平台甚至被上传了翻唱合辑,网友们乐此不疲地欣赏着“AI孙燕姿”唱各种不同曲风、不同歌手的歌曲,比如《向天再借五百年》和最近流行的《挖呀挖》,反差无疑是“AI孙燕姿”走红的重要原因。
不仅有“AI孙燕姿”,开源的声音训练模型在网友的“巧手”中捏出了“AI王心凌”、“AI周杰伦”。当AI翻唱成为新电子玩具后,随之而来的侵权问题也引发关注。
在海外,已经有AI仿声翻唱引发音乐公司诉之“侵权”的案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认为,我国《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了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未经声音所有人同意,其他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声音所有人的声音。据此,AI仿明星声音存在侵犯该歌手所拥有声音的相关人格权利。
此外,肖飒指出,AI仿声翻唱他人曲目也存在侵犯著作权的问题,除非使用者使用AI歌手仅仅只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且不影响原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否则未经许可仅翻唱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就构成侵权。”
“AI孙燕姿”爆火 仿声模型被“玩坏了”
去年夏天,歌手王心凌在浪姐的舞台上凭借《爱你》翻红,在短视频网站上引发了一波“怀旧风”模仿秀。今年,乐坛前辈们还没在浪姐开唱时,网友们已经在B站欣赏到曾经被誉为“四小天后”之一的“孙燕姿”翻唱的各种歌曲。
无论是《宁夏》、《后来》、《大城小爱》等这些别人的经典流行曲,还是天后几无可能演唱的《向天再借五百年》,甚至是网络流行曲《挖呀挖呀挖》,都在被“孙燕姿”演唱,当然,歌唱者并非天后本人,而是她的AI仿声。
B站上出现大量“AI孙燕姿”的翻唱曲目
随着“AI孙燕姿”的蹿红,“AI王心凌”、“AI周杰伦”也出现在B站。AI翻唱的出现与仿声应用比以前更优质、更易上手有关。
如果你在网上检索“AI翻唱”、“声音克隆”等关键词,教程一抓一大把,大部分教程中提到了一个采用音色转换算法的开源AI项目So-VITS-SVC。
使用该声音训练模型,制作一首AI翻唱曲目只需三步:使用某些音频软件分离歌曲中的伴奏与人声,将人声音频拆分成5秒-15秒的小段;然后利用处理干声文件通过So-VITS-SVC中的程序训练目标音色模型;最后,用该模型对目标转换文件进行推理预测,就得能得到AI翻唱的歌曲。
有跟着教程学习过的网友称,即使是个新手,学几个小时后也能制作出和原歌手有三五分相似度的AI翻唱歌曲。
目前,各种AI翻唱视频的播放量都不如“AI孙燕姿”。为什么孙燕姿的声音被AI仿出了欢迎度?
B站的一位创作者回应网友称,他也尝试了周杰伦、林俊杰、王菲等歌手的音色转换,但效果不如孙燕姿的好,他认为这位小天后的声音“颗粒感清晰,音色百搭,有特点”,因此翻唱其他歌曲也更合适。
除了歌迷们太想听某个歌手翻唱别人歌曲之外,AI仿声“像”与“不像”歌手本人成为网友讨论的焦点,而让某个歌手声音唱曲风“反差”极大的歌曲,也是一些视频获得高访问量的因素。
于是,在现实中不可能实现的“舞台”出现了,网友不但利用AI翻唱“花式整活”,过往的音乐圈记忆还刺激出一批“反骨”。比如,许嵩的《玫瑰花的葬礼》曾被广泛质疑为模仿周杰伦风格,网友干脆让“AI周杰伦”翻唱这首歌;那英曾评价刀郎的音乐“不具备审美标准”,网友就让“AI那英”翻唱刀郎的《情人》。
网友让“AI那英”翻唱刀郎的歌
在这些另类AI翻唱视频的评论区里,网友们在八卦的路上脑洞大开:“下次要听田馥甄唱林俊杰的《修炼爱情》,邓紫棋唱林宥嘉的《浪费》,张碧晨唱华晨宇的《烟火里的尘埃》。” 也有人期待,AI能让一些逝去歌手的声音得到“重生”,“以后是不是可以听到黄家驹、张雨生唱新歌了”。
AI翻唱,在国内国外都算侵权
AI仿声算是让一些网友玩明白了,其中的法律边界也因为“AI孙燕姿”而广受关注。截至目前,孙燕姿本人和经纪公司尚未对此发声。
而在海外,用AI技术克隆歌手A的声音翻唱歌手B的歌曲已经引发侵权投诉。4月下旬,有人用AI技术以加拿大歌手Drake和The Weeknd的声音演唱了歌曲《Heart on My Sleeve》,歌曲在TikTok上走红,点击量超过1500万次,在流媒体音乐平台Spotify上的播放量超过60万。
很快,这首歌引起了Drake和The Weeknd所属的唱片公司环球音乐集团的注意,该公司的副总裁James Murtagh-Hopkins发表声明,“使用我们旗下艺人的声音进行训练进而生成内容,这既违反了我们的协议,也违反了版权法。”
在环球音乐的投诉下,被AI仿声演唱的《Heart on My Sleeve》相继从Spotify、Apple Music、YouTube、Amazon Music等各大平台下架。除此之外,环球音乐集团还要求Spotify等音乐流媒体平台切断AI公司对其内部音乐的访问权限,防止开发人员利用版权音乐训练AI模型。
使用未经授权的歌手数据来训练AI模型在海外会被诉为侵权,那么在国内,“AI翻唱”是否同样存在侵权行为?有网友好奇,用知名歌手的声音训练模型是否侵犯歌手的声音版权?“AI孙燕姿”们演唱其他歌手的曲目是否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对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告诉《元宇宙日爆》,声音版权这个说法不够准确。版权在我国法律语境下指著作权,人声自然不能成为一项版权,但事实上涉及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利。
肖飒解释,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可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对肖像权而言,《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根据前述规定可知,未经声音所有人同意,其他人也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声音所有人的声音。据此,AI仿声存在侵犯该明星所拥有声音的相关人格权利。
对于AI翻唱其他真人歌手的曲目是否侵犯了音乐版权,肖飒解析,一首歌曲的产生往往涉及了诸多权利人,其著作权体系较为复杂,具体而言,可能包含如下权利主体和内容:该歌曲词曲作者的著作权;该歌曲演唱者的作为表演者的权利;相关唱片公司、音乐公司的作为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因此,AI翻唱歌曲,自然可能侵犯歌手的相关权利,特别是在歌手同时也是该歌曲的词曲创作者时,”肖飒指出,除非使用者使用AI歌手仅仅只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且不影响原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否则未经许可仅翻唱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就构成侵权。”
可见,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使用歌手声音及作品训练AI翻唱其他人的曲目,无论从人格权角度讲,还是从著作权角度讲,都易构成侵权。那么,如果有人利用自己的人声训练出一个AI歌手,那么这个AI歌手产出的作品是否享有作品的版权?
对此,肖飒认为, AI歌手所演唱的作品只要具备独创性,那么可以被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从而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此时由于AI歌手本身并非一个合格的著作权人,因此,其并不能享有版权,该作品的版权应当由AI歌手的使用者、创作者或运营者享有。”
随着AI大模型朝着多模态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AIGC创作文本、图片甚至音视频作品,与AIGC相关的版权保护问题也日渐突出。
尽管我国的《著作权法》等相关版权保护的法律中尚无关于约束AI侵权的条款,已公开判决中有关AI侵犯版权的判例极少,但肖飒认为,这并不意味着AI侵权并不存在,“实际上,近年来人工智能侵犯肖像权等人格权以及著作权的事例并不少见,亦有法院认可了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受保护性,因此,人工智能技术仍应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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