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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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2023年以来,A股频出上市公司内部争斗,包括兄弟阋墙、父子相残、后妈继子争权等丰富的故事…在此背景下,一些“遵循传统”的操作,反倒成了令人耳目一新。这不,上市仅半年多的远翔新材,就上演了一出“父慈子孝”的好戏。

说起此事,还要追溯到远翔新材推出一份考核宽松的“股权激励计划”,董监高包揽一半以上份额,实控人父子更拿走近两成份额。当然,此事也迅速遭到监管层的关注,5月15日,深交所向远翔新材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合理性进行解释,并澄清操作中是否有“利益输送”等。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实际上,远翔新材去年刚刚在创业板上市,不过股价却是“上市即巅峰”,自上市首日至今年5月17日跌幅近45%,最大回撤近60%,目前总市值为19.5亿元。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

名为激励员工,实则王氏家族获近三成份额

5月11日,远翔新材发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13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6415万股的2.0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11元/股,为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0.22元的50%。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7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其中,包括董事长在内的5名董事加1名财务总监6人就获配68.5万股,占到整个股权激励计划份额的52.69%。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值得注意的是,王承辉获授予的权益数量为13.5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10.38%。王芳可、王承日(WANG CHENG RI)各获得8.46%的权益比例,每人获授予的权益数量为11万股。经计算,三人合计获授予权益的比例为27.3%,占比近三成。

而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长王承辉同时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远翔新3030万股,持股比例47.23%,副董事长王芳可则是王承辉之子。两人分别在激励名单中拿到10.38%和8.46%的份额,列第一和并列第二,合计拿到近19%的份额。另外,董事黄春荣也是持股5%以上的重要股东,其持有上市公司468万股,占比7.3%,为公司第四大股东。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从中不难看出,如此激励方式下,王承辉及其家族成员,将是此番股权激励的最大受益者。股权激励一般来说是企业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和员工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而远翔新材案例中,实控人父子和持股5%以上重要股东,本来就是公司的高管们,真的有必要用五折的价格来二次“激励”?

针对上述情况,深交所要求远翔新材详细说明王承辉、王芳可父子在公司的具体工作职责、任职时间、工作业绩、对公司经营情况的贡献等,说明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过程及合理合规性,获授限制性数量的确认依据,与其贡献程度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

业绩考核目标往下,“如意算盘”能实现?

此外,远翔新材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也颇具争议。

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远翔新材产品(二氧化硅)销量和净利润作为考核指标,设置A、B两套业绩考核目标,其中业绩考核目标A公司层面对应归属比例为100%,业绩考核目标B公司层面对应归属比例为80%。相应的,业绩考核目标A的考核指标相较于业绩考核B更为严格。

具体来看,业绩考核目标A为2023-2025年产品分别销量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80%或经审计的归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业绩考核目标B为2023年-2025年产品分别销量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6%、32%、64%或归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800万元、6400万元、8000万元。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B,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值得注意的是,在业绩考核B中,公司第一个归属期的净利润为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4800万元,这个目标竟然比上一年度净利润还低10%左右。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远翔新材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67亿元,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约为5326万元。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实际上,2022年,远翔新材经营情况已经出现下滑。财务数据显示,2020-2021年,远翔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3.21亿元、4.05亿元;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6562万元、7687万元,业绩水平均高于2022年。也就是说,即便公司按照考核达成“目标B”中2025年的业绩,也才再次重新回到2021年的业绩而已。

而这还没有考虑此次股权激励产生的费用,从草案来看,股权激励一共将产生约1800万元的管理费用需要在后续四个年度摊销。其中2023年和2024年摊销额较大,如果以考核净利润“目标B”为参照,该两个年度的摊销费用约占到净利润的12%左右。  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从上述数据来看,这不免让市场对这笔股权激励的力度、价值导向产生疑问。

针对上述情况,深交所要求远翔新材说明业绩考核目标B中2023年归属净利润指标低于公司2022年归属净利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能否发挥激励作用,是否涉嫌利益输送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业内人士表示,股权激励方案的业绩考核指标需要根据行业与企业的特点,按照可实施、可达到并具备激励作用的原则来设计,要避免指标虚高或者过低而失去激励作用。同时要防止股权激励出现利益输送的行为,需要防止激励指标设置过低以及股票获取条件和套现过于宽松情况的发生。

上市后业绩变脸,翻盘的远翔新材,存在诸多隐忧

资料显示,远翔新材主要从事沉淀法二氧化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下游轮胎、鞋类、硅橡胶等橡胶工业领域是二氧化硅的主要消费市场。

公司于2022年8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但是上市以后,业绩随即出现变脸。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5326.23万元,同比减少30.71%;营业收入3.67亿元,同比下滑9.38%。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在2022年营利均出现大幅下滑,但当年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合计派现金额达到2566万元。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继2022年业绩萎靡后,远翔新材今年延续这一状态。一季度,公司营收同比下降14.19%,净利润则同比下降40.85%,仅为825.77万元。

财报显示,远翔新材生产的沉淀法二氧化硅产品主攻硅橡胶中的高温硫化硅橡胶(HTV)领域,去年硅橡胶用二氧化硅为公司带来的收入占总营收的96.45%。

据SAGSI(全国硅产业绿色发展战略联盟)预计,2022-2026年,HTV产量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2.7%。另外,光伏、新能源、超高压和特高压电网建设、智能穿戴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都为有机硅提供新的增长点。

受此影响,2022年多家二氧化硅上市公司的业绩都迎来正向增长。如主攻轮胎、饲料添加剂领域的确成股份(605183.SH),营收同比增16.2%,净利润同比增26.79%;主攻牙膏的金三江(301059.SZ),营收、净利分别同比增37.7%、30.51%。

可见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而同行公司业绩也是正增长,远翔新材的业绩却为何走上下坡路?

此外,伴随收入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出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19年-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0.84亿元、0.87亿元、0.90亿元和1.01亿元。由此可见,公司业绩虽然保持一定的增长,但收入转换为应收账款和票据形式占用公司的大量资金,导致利润的含金量不足。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同时,钛媒体APP也观察到,2021年-2022年公司存货相比2019年-2020年突增超50%。据了解,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是通过直销,并结合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未来销售、在手订单等情况进行相应的备货、排产。既然如此生产模式,为何这两年存货会激增?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上市以来,远翔新材的定位一直都是高新技术企业,但是作为技术导向型公司它研发费用却出现下降。财报显示,2021年为0.139亿元,2022年为0.128亿元。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同时,远翔新材与同行授权专利数对比来看,弱于绝大部分同行业公司。截至2022年3月28日,远翔新材共取得授权专利47项。截至2021年7月6日,凌玮科技共取得专利17项;截至2021年9月7日,金三江共取得专利98项;截至2021年6月30日,联科科技取得105项专利、确成股份获得147项专利;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星化工共获得70项专利,吉药控股及其六家子公司(不包括香港子公司)共取得授权专利116项。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公司不仅研发费用在降低,连授权专利数量也是“向后看齐”,对此,远翔新材的创新能力几何?针对上述问题,钛媒体APP致电远翔新材,但截至发稿公司方面未进行回复。

上市后业绩变脸,借股权激励奖励“自家人”?远翔新材遭监管质疑是否涉利益输送

此外,在登陆创业板之前,王芳可与王承日出现在公司多项核心技术专利发明人名单的情况就曾受到关注。王承辉是董事长,王承日是总经理,王芳可是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从职务上看,三人确实在公司高位,但其对公司真正的贡献程度,却存在质疑空间。

公开履历显示,王芳可本科学的是家具与室内设计,毕业后曾当过两年的丰田汽车销售,随后就进入远翔新材任职。而王承日本科学的则是汉语言文学教育,在进入远翔新材前的24年里,主要的工作是学校的华文教师,以及机械贸易、地产和音响公司的销售经理。

没有化工背景的两人,却12次出现在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名单中,其中6项为核心技术对应专利。如“一种高抗黄变白炭黑(沉淀法二氧化硅)的生产方法”“一种超级绝热材料用二氧化硅的制备方法”“一种高吸附效率啤酒防混浊剂用二氧化硅的生产方法”等。

在此背景下,深交所曾要求远翔新材说明王承辉和王芳可获授限制性股份的依据,与贡献程度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本文首发钛媒体App,作者|翟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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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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