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稳楼市15条:暂停限售,落实“认房不认贷”,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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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郑州市管局、郑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推出15条政策措施,包括暂停执行限售政策、鼓励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实施多孩家庭购房补贴、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降低住房交易税费等。

郑州发布稳楼市15条:暂停限售,落实“认房不认贷”,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此次郑州新政是中央定调“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以来,全国第一个出台系统性房地产政策的城市,在需求侧和供给侧都给予支持,也是对724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的具体落实。

需求侧

一、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更大程度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7月27日,住建部明确房地产政策调控方向,要求落实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郑州是首个明确提出落实该政策的城市。

二、调整住房贷款利率:此次政策提及首套房及存量房贷款利率。

1、首套房贷款利率: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我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

2、存量房贷款利率:鼓励在郑各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稳定居民消费预期。

关于存量房贷款利率,央行两次提及:7月14日,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提出“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房贷)合同约定(利率),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8月1日,在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上,央行提出“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在地方层面,郑州是第一个鼓励当地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城市。

三、取消限售:政策指出,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暂停执行“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的规定。

从今年上半年,福建福清市、黑龙江哈尔滨、江苏扬州等地已陆续解除限售,取消限售,将大大增强市场流动性,对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改善性需求的释放有着重要意义。

四、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凡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由开发区、区县(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货币补贴

2、对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家庭,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实施差异化倾斜支持政策

结合当前生育政策,对多孩家庭住房政策的优化,而且本次新政涉及到的是货币补贴,实质性的支持和满足改善性需求。

五、购房税费相关政策:涉及到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的优惠减免。

1、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凡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不限户籍),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可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契税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

针对毕业3年以内来郑新就业青年人才,凡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享受原有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的基础上,由开发区、区县(市)再按照100%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

2、降低住房交易税费: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7月27日,住建部明确房地产政策调控方向,要求落实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郑州此次新政从契税补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优惠减免三方面,对住建部的要求进行落实,可以降低购房成本,有利于修复置业预期。

六、规范二手房交易居间服务。严格落实经纪机构明码标价制度,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加快房产超市建设,创建公开透明市场环境,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

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使得二手房交易更透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郑州发布稳楼市15条:暂停限售,落实“认房不认贷”,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供给侧

一、开启现房销售试点:政策规定,郑东新区和惠济区列为“现房销售”试点。

7月28日,合肥也推出该政策,将蜀山区和包河区列为“现房销售”试点。渐进推行现房销售,最符合购房者利益。

现阶段推行现房销售试点,一方面,可以控制交付风险的新增量,为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夯实基础;另一方面,通过试点能形成现房销售的有益经验,为完善新建商品房销售制度提供重要参考。

二、落实土地款分期缴纳优惠政策。

政策规定,在土地招拍挂活动中,增加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型)作为竞买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按照优惠政策分期交纳土地款的开发项目,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前,可先申请容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3月2日,南京也推出该政策,增加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这一新政对于开发商来说会减少自身的资金压力,有助于鼓励开发商积极参与拿地。

三、试行地下停车位办理预售。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车库整体验收合格的,可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

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可以提前释放车位可售货值,同时尽早回笼资金,有利于缓解房企资金压力。

四、确定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安置方式: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中涉及的房屋征收,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发放安置房票等货币化为主的方式实施安置。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原则上以货币化安置为主。

此次郑州率先响应楼市调控,发布15条“政策组合拳”,意在助推市场活力,使市场更稳健的运转起来,注入流动性资金,可以通过市场解决保交楼所需要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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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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