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候我一直在关注一件事情,就是博客园被投诉侵权,然后去法院开庭的事情。
我觉得整个过程很有意思啊,就在这两天,尘埃落定了,给大家分享一下。
起诉
10 月 19 日的时候,博客园官方发布了这样的一篇文章:
https://www.cnblogs.com/cmt/p/17774595.html
说是收到了两个诉讼,而且是确定要去线下法院参与开庭的诉讼。
官方自述说,这是近二十年来第一次遇到的、确定开庭的线下法院诉讼,之前遇到过仅有的 2 次诉讼,但是原告在开庭前撤诉了。
这次诉讼的原因是因为博客园的用户在博客园里面转载了两篇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文章的原作者就投诉了博客园有侵权行为。
我也看了一下,这两篇文章都是非技术类的文章,不是特别的符合博客园的定位。
但是这不是重点,一般来说,对于这类文章,都会先走一个事先通知的流程。就是先联系一下官方,说你这个文章未经授权进行转载,有侵权嫌疑,请删除之类的。
而且再者说,这种理论上不是应该找转载文章的人吗,找平台干嘛?
然而并没有,而是直接起诉了博客园:
同时对方提供了这一系列的证据:
从这一套投诉流程上来看,对方完全就是职业的操作,专业来干这种事情的,属于有备而来。
起诉的同时,对方也提供了调解的方式:
通过事情后续的发展,我也知道了这里对方提出的调解费用是 2000 元一篇。这样看来,很像是碰瓷行为
站在博客园的视角,要么是给 4000 元,这个事情就算是过去了。要么是应诉,但是应诉的话,有这么几个问题: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正面硬刚,还是消财免灾?
博客园选择了正面硬刚,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园友们知道了这个事情之后,也纷纷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其中有人提出了“管辖权异议”:
也就是博客园是在杭州运营的公司,为什么要去上海开庭?
如果一定要开庭是既定事实的话,那么对于博客园来说,能在杭州开庭当然是更好的,至少能节约来回的路费和住宿费用吧。
然后,博客园官方也很听劝的去申请了管辖权异议,而且申请的过程还不是特别的顺利:
不顺利也就算了,结果最后也没有申请成功:
因为博客园的登记注册地是在上海,根据博客园的描述,他们原计划是注销上海的公司,专心在杭州运营:
结果没想到,在注销上海公司之前还需要去上海出庭 2 次。
应诉
10 月 29 日,博客园官方出发去上海,没有带律师,但是带着一生正气,准备出庭应诉。
虽然对方有律师护航,虽然我们没有律师也没有任何经验,但我们依然坚决说不。不管我们最终能否胜诉,我们相信只要大多数被这种无理维权侵扰的被告方不轻易向原告妥协,原告得逞的成本就会大大提高,挣钱目的就很难达到,就会知难而退。
在这次的官方介绍中,有这样的一个时间线:
- 2023 年 2 月进行了取证。
- 2023 年 5 月起诉。
- 2023 年 9 月被立案。
- 2023 年 10 月 17 日法院通知我们 10 月 30 日开庭,2023年 10 月 18 日我们才收到文书。
然而原告的律师早在 2023 年 7 月就联系上博客园官方,说原告愿意调解,2000元/篇。
如果不调解,那么就走法律程序,原告会起诉平台,要求赔偿 1 万元。
搞笑的是,这篇被投诉的文章,官方还吐槽了一下它的阅读量:三年多的时间总阅读数一共156(包含原告与我们查看这篇博文时产生的阅读数)。
虽然我们知道阅读量和是否真的有侵权行为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只是这个一百出头的阅读量也招来了侵权投诉,确实是有点搞笑。
一审结束
https://www.cnblogs.com/cmt/p/17797851.html
一审结束之后,博客园很快告知了庭审结果。
提到了以下 2 个关键点将决定法官如何判决:
- 原告(微信公众号文章原作者)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转载文章给原告造成的实际损失
- 被告(博客园)缺少足够的证据证明转载文章是用户而不是平台自己发布的。
针对第一点,如果原告不提供证据能证明博客园的转载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有 1w 元钱,那么就算胜诉,最终博客园需要赔多少钱,应该由法官基于法律判断赔偿多少合理,而不是他诉求的 1w 元。
针对第二点,对于博客园来说这才最重要的一点。
法官让博客园在 7 天内提供用户的实名信息(身份证信息或者手机号)证明转载文章是用户发布的。如果能提供,平台就没有责任;如果不能提供,由平台承担侵权责任。
按理来说,我认为这个事情对于博客园来说是很简单的,因为现在账号都至少是和手机号绑定的。
结果我忽略了博客园毕竟是 2008 年就存在的一个技术社区了,在强制实名认证的法律法规之前就存在了。
所以他们也存在一部分用户是没有进行实名认证的,好巧不巧,这个转载文章的用户就是其中的一个:
博客园并没有这个用户的手机号或者身份证信息,只有这位用户的邮箱、IP 地址与姓名信息。
所以博客园只能通过邮箱尝试联系这位用户,然后就是无尽的等待,希望能联系上这个用户。
然后,就出现了这样的一个声音:
细嗦一下,还真的是有这个可能的。
按照法庭上的说法,这篇文章侵权行文已经是既定事实了,只要博客园找不到这个客户的实名信息,那么对方就能申诉。
怎么才能确保博客园找不到呢?
是的,就是你想的那样,发帖用户是有可能就是他们一伙的人。
而且如果事实真的是这样,但是我们也没有证据来证明。从法律的层面上讲,博客园就一定会败诉,然后赔钱。
如果真是这样,有破局之道吗?
你别说,还真 TM 有,用魔法打败魔法的破局之道:
博客园肯定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把这个未实名的账号给到一个指定的实名用户上的。
这样肯定也是违法操作,涉及到做伪证。但是你说我做伪证,你得拿出证据来啊?
什么?你的证据是这个账号是你注册的,拿出来我看看?
你的证据很好,现在它是我的了。
就在大家在评论区七嘴八舌讨论的时候,这个神秘的用户找到了:
这真的是一个普通用户,不是和对方一伙的。
同时他也进行了评论:
由于找到了对应的用户,接下来的事情就很顺利了,两个案子都撤诉了:
博客园这波确实投入了时间和精力,但是结果总归是好的。
其实我在最开始看到博客园的第一篇关于出庭的文章的时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波博客园可能会输,因为对方真的是有备而来,打的个措手不及。然后第二反应是,如果博客园真的输了,碰瓷都碰到技术社区了,这个环境就真的太烂了。而且这个案子输了,那么可以预见的是后面肯定还有类似的破事接二连三发生,来消耗博客园的精力。
所以我一直在关注这个事情的进展,虽然一波三折,好在最后赢了。
博客园,好样的。
吐槽
前面就是博客园的投诉风波,后面这部分和投诉就没有关系了。
本来写到这里就算是要结束了,但是我还是想吐槽一下,因为我又看到了博客园官方发布的另外一篇文章:
https://www.cnblogs.com/cmt/p/17816923.html
就是博客园想要开一个淘宝店,想征集一个店名。
然后,他们自己想出一个名字叫做:原生商店。
来,你说你看到这个商店的第一感觉是什么?
反正我的第一感觉是:什么玩意,这和博客园有什么关系?
然后官方给出了这样的描述:
- “原生”既是编程中的术语,也可以通过谐音表示“猿/媛生”——为程序员而生,还可以通过谐音表示“园生”——由博客园产生。
- “原”可以引申为“原装正品”,代表着高品质;
- “生”可以引申为“生成”(Build),代表着程序员密切相关。
绝了,我只能说绝了。
我甚至都能想象到几个负责人在办公室里面一顿头脑风暴,想出了自己认为的“绝了”的店铺名称,然后给它附上了不一样的含义之后,激动的拍案而起,直呼牛逼的画面。
但是,我只能说,原生商店,这很“程序员”。
实在不行,你叫个“博客园小店”、“博客园甄选”、“博客园优选”、“博客园严选”…
总之,一定要带上“博客园”。
因为你是要开一个“懂开发者的网店”:
想要开一个“懂开发者的网店”,“博客园”这个三个字,就是你最大的招牌和亮点。
所以,我送你一个名字:博客园官方旗舰店。
最后,作为一个博客园的博主和读者,衷心的祝愿博客园越来越好,尽快的实现盈利,走出困境。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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